关于做好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
校内各办学单位、各函授站:
为加强我校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宣传,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学校要求,认真开展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生纪律,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
各办学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政策,从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的大局出发,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招生。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组织宣传工作。
我院成人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结合近几年各办学单位招生情况,对各单位申报的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进行了批复。各办学单位按照已批复的招生专业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不得对学生做出与国家招生考试政策相违背的任何承诺,严禁误导性、虚假性、欺骗性宣传。
三、明确职责,实行规范办学的责任制和违规办学的责任追究制。
各办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办学和学校稳定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虚假承诺、乱收费等严重问题的办学单位,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终止合作办学协议。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我校知名度。
为方便各办学单位进行招生宣传,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我校印制了《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报考指南》,需要的办学单位请到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招生办公室领取。各办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和投入,提高我校知名度,吸引广大考生报考我校,扩大我校生源,提高生源质量,为我校成人教育的教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招生专业应贴近社会需求。
各办学单位在进行招生宣传过程,根据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可申请调整招生专业,并于6月底前报到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昱明 高玲
联系电话:0431-85095267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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